正定个人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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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定个人商标注册的相关原则

作者:河北富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0-07 08:42:32

石家庄商标注册后,注册人享有专用权。保护商标专用权,不仅仅是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更是企业的重要工作。防止他人侵犯、危害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除了要注意前面所说的商标使用方面的问题外,还要注意和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关注商标注册情况,注意查阅《商标公告》,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提出异议或争议。我国《商标法》第30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提出异议。《商标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对注册不当商标或者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2、经常进行市场调查,要求各地推销商及分公司注意市场上同类产品企业的标识包装,发现侵权嫌疑时,要及时加以制止,直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诉或向法院起诉。

3、加强商标标识的管理。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商标案子,有不少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包装物的管理不善有关。有些注册人保管不善,造成标识物被盗、流失;有些是对废次标识物(包括印制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废次标识物)未进行有效的销毁,甚至卖给收废品的;有些是未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等进行严格审查,这些标识物加工厂违背法律、合同和良心,加印数量转卖给他人;等等。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产品包装等标识物可能仍完好无缺,此时一些不法之徒就会高价回收这些标识物,用以制造假冒产品。对付这种情况的最好办法就是设计出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标识物即遭破坏的标识物,或者将商标直接标在商品上。

4、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防御商标是指驰名商标所有者,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这种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便是防御商标。我国《商标法》对此无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一般商标分别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以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知名商标的声誉。按照国际上的惯例,此种商标一般难以注册,但一经注册,则不因闲置不用而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

我国因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企业只能按一般商标分别注册,注册后必须使用,即不得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但我国商标法对此种商标使用,规定的范围很宽,包括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交易文书上,也包括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因此企业只要在三年内使用一次,或做一次广告,即可排除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障碍。

企业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获取商标,一是石家庄商标注册,二是商标转让。无论是选择商标注册还是商标转让,你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取得商标。一种方式自己到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商标,另一种方式是委托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由于商标注册和商标转让都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因此大部分企业会选择第二种方式。

商标注册过程比较繁杂,一些商标申请等待一年甚至更久的时间之后,等来的不是商标注册证,而是一纸商标驳回书。多年的经验提醒您,遭遇商标注册驳回,并不意味着你的商标就失败了,实际上,我国《商标法》专门规定了商标注册被驳回后的复审制度,叫做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的机会大吗?没有商标注册专业知识的人会误以为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可能会非常低。但实际上,商标驳回复审是交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的,审查将提升到另一个高度,与商标局审查大有不同。

一方面,商标局只接受商标注册申请,一般是由商标局一名工作人员结合在先注册、在先申请的商标相互比较、电子审查,存在着一定性的主观意识。另一方面,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受理驳回复审时,案件处理将由评审委员会的三名工作人员组成合议组,结合驳回理由、商标驳回复审事实理由、其他商标使用证据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拥有深度的审查水平,并杜绝个人主观意识。

提高商标驳回复审的方法

(1)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经过长期的使用与宣传,具备了商标应有的区分性,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且能辨识出商品的来源。

(2)针对商标相同、近似问题,企业可从商标构成要素、绘图方式、整体外观、显著部分、含义有着明显的区分,通过详细的说明、解说来支撑商标拥有显著性的证据,进而增强说服力度。

(3)商标驳回复审是一门技术活,需专业的知识、经验来支撑全局,收集商标使用证据、商标不近似等材料都需要巨大的精力,没有过于经验的企业还是建议委托权威的代理机构处理。由此可见,企业在面临商标被驳回的难题时,并不代表你的商标注册就失败了。如果商标申请人没有专业的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经验贫乏的话,小编建议您找一家信誉好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

1.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国商标强制注册的范围主要是指人类药品和烟草制品两类商品。未经批准,这两类商标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根据个人意愿,其他商标可以注册,也可以不注册。但未注册商标不享有专有权。在我国,石家庄商标注册是先申请的原则。如果不注册商标,一旦被他人注册,就不能再使用该商标。

2.注册商标专用权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商标注册并不保护所有商品或服务。该商标只能用于注册类别的产品或者服务,不得擅自用于未注册类别,不得超范围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这样做,商标不受保护,可能存在侵权。

3.产品上使用的商标数量没有限制。多个注册商标可以在同一产品上组合使用。在一种商品中使用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的,一般是主商标和次商标。

4.如果指定了颜色,则注册商标使用后将使用注册颜色,并且颜色不能更改。黑白应用程序没有指定更广泛的颜色保护范围。

5.中国采用“同类商品和服务表”(基于尼斯分类法),共有45个类别。如果其他人在某些类别中拥有注册商标,则不能再申请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但可以申请其他类别,但驰名商标除外。

6.取得商标证书后,并不意味着永远享有商标专用权。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注册商标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商标使用满十年不续展,或者商标使用不规范的,商标专用权丧失。商标权丧失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申请商标注册。

7.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提交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载明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进行监督。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8.商标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的,应当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否则,原商标的新名称、新地址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商标纠纷,就会变得不合理。

注册商标与注册中的商标,这两者的转让,大家一般会选择那种呢,据恒信致远的经验,选择注册商标转让的,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比例。也就是说,很多人要转让商标,一个前提就是R商标,转让过来可以直接用的那种,至于正在注册中的商标,要转让的比例就少很多。

商标转让,本身是一个比较宽泛的话题,转让的商标,可以是注册了的商标,也可以是正在注册中的商标,当然,至于没有注册,没有提交申请的商标,一般就不存在转让的问题了,因为那样的商标,谁都可以用,不需要转让的。那么,在注册商标与注册中的商标,这两者的转让,大家一般会选择那种呢,据恒信致远的经验,选择注册商标转让的,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比例。也就是说,很多人要转让商标,一个前提就是R商标,转让过来可以直接用的那种,至于正在注册中的商标,要转让的比例就少很多。至于什么是注册商标,这里发个石家庄商标注册证,大家看一下就知道了。

为什么大多数客户会选择注册商标转让呢,主要是风险低,因为已经注册成功了的商标,只要材料齐全,基本上是百分之百的能批准下来的,而注册中的商标呢,如果注册不下来的话,就白费了这个精力。注册商标转让,与之对应的是注册商标,如果不是很急的话,一般的用户还是会选择注册商标的,毕竟这样可以节省一些开支。但是风险与机遇并存,如果注册不成功,我就白费了,商标局是不会退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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