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商标注册异议的申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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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商标注册异议的申请规定

作者:河北富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01 08:38:57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提高石家庄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公司、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的异议期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商标异议人须交送《商标异议书》,在异议书中要将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人、商品类别、商标刊登初审公告的日期、公告期号和初审号填写清楚。

商标异议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一、商标异议概念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三、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一、简要说明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三、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一)寄发补正通知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二)限期补正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网站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三)注意事项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2、补正的网站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商标异议答辩时限及注意问题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

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在生活中,我们会看到各种各样的商标,其中包含已经进行商标注册的,但也有很多未注册的商标,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吗?很多人应该不是很了解。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商标注册和未注册商标的区别

外观的不同

注册商标可以在商标,商品等物品上标记注册或注册标记,未注册商标则不能标记。要知道一个商标是否是注册商标,直接在商品上面找“®”标记是最简单粗暴的办法。有标记就是注册商标,没有就是未注册商标。

法律地位不同

法律地位的区别是商标注册与未注册商标的本质区别。法律地位的不同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解。

1、专用权不同

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只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其无权禁止他人使用,先使用人无权对第三人的使用援引商标法请求诉讼保护。

2、受法律保护程度不同

注册商标受商标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当权利被侵害时能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但对未注册商标来讲,只有未注册驰名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能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保护,而普通的未注册商标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未注册商标是很容易被侵权的,而且被侵权后的维权难度也较大。

3、排他权不同

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则无权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若不申请注册,就可能被他人抢先注册,并被禁止继续使用该商标。

4、构成侵权难易不同

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权人行使这些权利,不涉及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问题;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造成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混同,就易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所谓商标律师,简单说来就是取得律师执业资质,并且以商标及其保护为主要法律业务的律师,能够为客户提供各种商标方面的法律服务。那么商标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小编跟大家详细介绍下。

第一,商标律师能够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为企业策划商标发展策略,让企业能够更好的利用商标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如果企业商标出现侵权的情况,跟商标律师进行咨询的时候,商标律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具体的商标法律咨询和相关的法律方面的服务。

第三,商标律师能够全权代理企业商标方面的法律事务,比如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异议,商标争议等等,更为重要的是,在打商标侵权官司之前,他们还能够进行相关商标侵权证据的调查,为企业提供非常完善的商标方面的法律服务,让企业商标不出现任何不利的情况。

第四,如果企业想要进行商标转让或者商标评估等,为了以防万一,商标律师能够帮助进行策划浅谈,或者起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具体的实施运作,最大限度的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法律服务。

第五,商标律师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更为完整的商标档案,与此同时还能够随时提供必要的档案服务。

第六,商标可以说是一个企业特有的标志,商标律师能够帮助企业制定商标培育的可行性计划,让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打造出驰名商标。

由此可见,商标律师的业务范围是非常多的,只要是商标方面的法律服务,他们都能够给出法律意见,如果是因为商标问题引起的案件,他们也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方面的经验帮助企业打赢官司。

商标法侵权的情形,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产权,得到法律的保护;注册商标的合法权益也是商标管理秩序所依法维护的。那么商标法侵权的情形有哪些?商标法侵权的情形商标法侵权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比较,不易辨别,使消费者产生混同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当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如果销售就是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应当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来源的标志,它的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是通过商标标识发挥识别商品的作用。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项侵权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在经营行为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而更换商标,所谓经营行为是将商品更换了商标后再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为。这一项是概括上述四项不能包含的其他商标侵权行为,从这一项规定中表明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是否造成损害是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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